一、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
气象部门应及时发布灾害天气情况,尽可能提前、准确。密切关注气象台的极端寒潮和雨雪天气预报,掌握灾害天气开始时间、影响范围以及影响程度等,做好预测预警及应对工作。生产经营主体要增强防灾减灾意识,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准备工作,提升灾情应对能力。
二、强化隐患排查和物资储备
气象条件发生变动时,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对牛舍和水、电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查,重点排查存在隐患的老旧棚舍,及时转移牛只,开展加固除险,防止发生坍塌事故。生产经营主体应加强饲草料、垫料、兽药疫苗、消毒药品和设备、抢险工具等应急物资储备,防止因道路损坏、运输中断等导致物资短缺。存在饲草料储备缺口的,应积极联系周边地区协调饲草料调运和短距离走场等事宜,必要时可向辖区农业主管部门或其他业主请求协助。
三、加强营养供给与饲养管理
牛不怕冷但不喜冷,适宜的环境条件对维持牛只健康、促进生长发育、提高饲养管理效率等有益无害。要适当增加玉米、谷类、麦类等能量饲料供应,防止饲喂冰水和冰冻饲草料。新生犊牛要确保垫料充足,要加强哺乳母牛营养与管理,确保奶水充足营养,禁止犊牛饮用冰冻水、采食冰冻饲料。牛舍应做好保暖工作,同时确保空气清新。放牧前要确保放牧场地安全及水、草可食,放牧时放母留犊、晚放早收,避免牛只尤其是幼龄牛在野外过夜冻僵或冻死,放牧归来即时补饲。
四、强化动物疫病防控
牛场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,定期进行牛体、牛舍、周围环境消毒灭源,严防动物疫病传入和传播。要做好免疫,密切关注疫情动态,及时进行补免和加强免疫。加强临床巡查,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病,及时向属地农业部门报告,协助落实扑杀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,严防疫情扩散蔓延。
五、加强灾后投入品调运和畜产品销售
针对灾后可能出现的饲草料等投入品、出栏畜禽、生鲜畜禽产品等调运困难的问题,农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供求和价格信息,畅通运输和销售渠道,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,优先保证饲草料、兽药、生鲜畜禽产品、种畜禽、仔畜雏禽等物流畅通,维护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,保证市场有效供应。

